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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被拆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12月31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违建的厂房正在被拆除。

  

  2012年底,温岭大溪念母洋村招标出租土地建厂房,租期为10年。这些厂房有些还未建好,有些刚启用,却面临同样的命运——即将被拆除,企业主们面临着或大或小的损失

  大溪镇:这些厂房属违章建筑,镇里不会给任何赔偿金

  热线报料

  11月27日,本报记者接到维权热线:去年年底,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环城北路旁的土地租给了他人用来建造厂房,租期为10年。今年下半年,这些厂房有些还未建好,有些则刚投入使用,却面临同样的命运——即将被拆除,这让企业主们面临着或大或小的损失,这些损失又该向谁“讨”呢?

  记者调查

  10多家厂房,1家被拆除,1家被拆2层

  11月27日上午,记者赶赴现场——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在现场,记者看到一个施工队在现场拆除昌方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的厂房。该厂房附近的空地上,堆满了被拆卸下来的钢材。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这是另外一个已被拆除的厂房。

  昌方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阮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26日下午才得知自己的厂房要被拆除的。“昨天下午,我们还在办公室开会,大溪镇里供电、工商等相关部门上百人来说要拆掉我的厂房,暂时先拆2层。”阮先生说,他的工厂一共有4层,上面2层为厂房和员工的宿舍,“现在拆掉了2层,我得安排员工住宿,这个费用就很大了。”

  阮先生说,像他这样的厂房在这附近还有15间左右,现在都面临着被拆除的危险。

  厂房均经过公开招标而建,被拆的其中一家得到了村里的补偿

  阮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底,念母洋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出租村里在环城北路旁边的土地。“我当时也参加了竞标并中了标。”阮先生说,所以当他得知自己的厂房“不合法”时,他也十分震惊。

  “当时我也想过这个地能不能租,但我想村里公开招标的应该是合法的,所以我才参加的。当时村里还说这块土地肯定是可以建厂房的,他们还有温岭市市长的签字文件。”阮先生说,2012年12月,他与念母洋村签订了一份10年的租赁合同,每年的租金为518243元,随后又投资400多万元建起了厂房。“今年8月份,我的厂房才建好投入使用,这才不到5个月。”

  究竟厂房为何要被拆掉?企业主们得到的结论是:手续不齐全。如果厂房被拆,那谁来承担相关的损失呢?这是10多位业主最为担心的问题,不过他们说,已经有一家厂得到了赔偿。

  赵先生的亿发机床厂在今年6月份就接到了停工通知,现在,他的厂房已被拆除,他已经和念母洋村里通过协商和谐解决。

  “现在是厂房被拆的第4天,村里给了我200万元作为补偿。这些拆下来的东西我也自己找人看着,村里每月给3000元的保管费。如果过段时间,我的厂房还能建,我再把这200万元还给村里。”赵先生说。

  村民大会希望能保住厂房或取得镇里补贴

  阮先生和其他业主表示,厂房被拆后,念母洋村如果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他们少亏一点。那念母洋村是否愿意赔偿?企业主们也吃不准。

  “有些厂光是建厂房就用了七八百万元,如果念母洋村要赔偿10多家厂,是笔不小的数目。”阮先生说。

  既然有市长签字的文件,这些厂房为何面临被拆呢?为此,念母洋村召开了村民大会。在现场村民的讨论中,记者了解到,为了建104国道复线,村里拿到了一块临时用地,而2012年底村里公开招标出租的就是这块临时用地。对于拆除厂房而面临的损失,村民有些激动,他们认为,临时用地的时间为2年,而现在时间还没有到,镇里不应该拆除这些厂房。保住厂房或者得到镇里的补贴,这成为村民大会上的一致诉求。

  现场,记者也看到了企业主们口中所说的“签名文件”,但该文件却是来自104国道大溪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内容为“关于要求免缴104国道大溪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报批费用的请示”。

  为了了解村里公开招标出租土地的详细情况,记者找到了念母洋村副主任,但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并表示,自己才刚上任,对于之前的情况并不清楚。无奈之下,记者又联系该村原村主任,也就是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的赵云才,他并没有回答记者关于“厂房为何被拆”的问题,只表示“事情差不多解决好了”,但他并未透露具体的解决方案。

  大溪镇: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势在必行,镇里不会给任何赔偿金

  对于厂房被拆的原因,温岭市大溪镇党委书记陈敏华表示,这些厂房被拆,并不是因为手续不齐全。

  “首先,这些厂房的用地本身就是违法用地。”陈敏华解释说,当时建设104国道复线工程,温岭市政府批给念母洋村大约二十亩的临时用地,“这块临时用地是用于建设工程指挥部的,但念母洋村私自改变用途,公开招标出租给企业,盖了厂房。”

  陈敏华说,省里有关部门通过遥感发现这片违章建筑,所以特地下发了拆除的通知。同时,陈敏华说,这片厂房在建设时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章建筑。为了响应台州市“三改一拆”的工作要求,拆除工作势在必行。

  不过,陈敏华告诉记者,经过多方协调,这件事情已经有了解决方案。“方案主要以整改为主。接下来我们会把这些企业迁出去,挪出的这块临时用地,还是按原计划建设工程指挥部。”

  对于拆除厂房后的赔偿事宜,陈敏华回应,“拆除违章建筑是按照“多城同创”的要求,镇里不会给任何赔偿金。”不过,他认为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在念母洋村,该村应该担负赔偿责任,“具体如何赔偿由村里和企业主双方协商解决。”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程露佳 蒋 韵文/摄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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