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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引来众人围观,酿成二次事故
2013年11月30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昨天上午,椒江的李先生来电:前一天晚上,椒江机场路发生两起交通事故,造成了2死3伤的悲剧。而更令人扼腕叹息的是,第二起交通意外是因为第一次事故引来众人围观,“二次事故”最终导致两人失去了性命。

  记者核实报道

  昨天上午,记者从台州市立医院获悉,此次交通事故当中受伤的3人经救治已无生命危险,而另外2人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事故发生经过。

  第一起事故:两人受伤

  事故发生在前天晚上9点40分,地点位于椒江区机场路市车管所附近。当晚,书生中学高三学生小王夜自修放学,坐上母亲的电瓶车回家。母亲驾车沿着机场路行驶到市车管所门口时,后面一辆车子突然追尾撞上了母女俩,两人当场被撞晕。

  肇事车车主姓阮,出生于1973年,由于其酒后驾驶,撞人后害怕承担责任,发生追尾事故时,阮某没有停下,开车逃逸。

  事故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包括市运管所的当值保安郭某。当场,便有群众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晚10点04分,母女两人被送到医院接受救治。

  第二起事故: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再回到事故现场,尽管此时两名伤者已被120接走,现场还有几个群众在议论此次事故。保安郭某也没有离开现场。突然,一场瞠目结舌的车祸就在此时发生了——

  原本在对向车道行驶的私家车车主陶某不知为何,突然急打了个左转方向,越过一个车道,径直撞上了靠人行道站着的郭某。同时,另一对接孩子放学的母女骑电瓶车途经这里,也不幸被私家车撞上……

  由于车子速度不慢,还撞上了路边的报刊亭、冲过绿化植物,直至撞上路边的公交站亭才被逼停。

  第二起事故引发了更大的悲剧,郭某及电瓶车车主刘某在事故中身亡。

  遇到事故该如何正确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记者从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永斌处了解到,第一起事故的肇事者阮某当晚已潜逃到江西,经过警方的一系列措施及劝告家属,阮某昨天已投案。目前,阮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待责任进一步认定。

  在第二起事故中受伤的王某,也是书生中学高三学生,她此时还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离她而去。目前,肇事者陶某因膝盖受伤住院被取保候审。

  “当时远光灯太亮了,我看不清楚路况……”陶某在做笔录时这样说过。

  陈永斌介绍,由于事故较复杂,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目前还未能出具。“这是典型的二次事故,如果大家都能注意些,悲剧也不会发生了。”陈永斌说。

  他说,如果电瓶车车主能按规定骑在非机动车道上,那么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

  如果,第一个肇事司机不喝酒,那么事故也不会发生了。

  如果,在城区道路上行车都不随意开启远光灯,那么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

  如果,遇到事故时能正确处理,不随意围观,那么事故也就不会如此悲惨了。

  但,这只是如果,悲剧已经发生了……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林晓霞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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