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审计署上月底联合发文,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内,以宽泛口径计算,每年“小金库”资金总额或在1000亿元以上。(8月11日《京华时报》)
虽然叫“小金库”,但从资金总量来说属于“大金库”。“小金库”在上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这一现象今天仍然存在,且涉及资金越来越多,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反思是为了更有效治理:其一,应反思多少公共资金通过“小金库”流失。虽然有专家已经推算出大概数字,但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计算并公开权威数据,因为官方数据对下一步治理“小金库”,将更有推动作用。
其二,应反思监督不足。由于“小金库”是机关单位内部所设,具有隐蔽性、多样性等特点,外部难以监督,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体制内监督,尤其是审计监督对于查处“小金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看到,每年审计覆盖面只有20%左右,这意味着每年80%的“小金库”处于无审计监督状态。虽然各级纪检部门也在查处“小金库”,但由于“小金库”属于财务问题,审计部门无疑更专业。
其三,应反思涉“小金库”人员获得多少特殊福利。报道指出,“小金库”资金多数用于单位发放职工奖金津贴,或用于支付某些单位的大吃大喝、旅游娱乐、送礼等。可见,“小金库”已经成了某些单位人员的“内部银行”“福利银行”。
其四,应反思“小金库”问题带来的社会代价和政治代价。“小金库”资金多来源于社会,很多资金就是通过乱收费、乱罚款等方式筹集的。这意味着,为“小金库”埋单者显然是社会公众。同时,由于“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不合法、管理不符合财务制度、支出多用于腐败,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对有关单位公信力也将造成损害。
更重要的是,要反思“小金库”为何越治越大。早在1995年,三部委就出台了《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类似的规定、通知后来又发了不少,每年也能查处一批“小金库”,问责一批官员,但问题至今仍然顽强存在。这说明,过去治理“小金库”虽有收获,但没有全面治理,更没有从根上去治理。
“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专家认为与处罚偏轻、处理方式以追回资金为主、对责任人处理偏软等因素有关。遗憾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并表示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但没有变成现实。而有关部门治理“小金库”,仍是自查、抽查为主,力度明显偏软。更让人意外的是,8月治理“小金库”,7月底就公开“预告”了。
原标题: 如何才能遏制“小金库”越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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