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华东地区的一位民营企业主自寻短见,所幸抢救及时挽回了生命。走上绝路的原因,是当地政府拖欠工程款,他因此背负了几百万元的高利贷。
这位企业主的遭遇并非个案。最近,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所抬头,“官赖”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长期拖欠债务,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有的玩起资金“躲猫猫”,致使法院的还债判决书俨然成了“法律白条”。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善用公帑,量入为出,理应是干部理政的要义。但一些人,花起公共资金来大手大脚,欠了债又左推右躲。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作为公权、强势一方的政府部门?这种事前谋划失策、事后逃避责任的行为,无疑有损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有违法治精神。
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成因往往复杂,不过,这些问题的产生也有共性,折射出较为普遍的发展弊端和观念误区。
比如,一些干部“面子工程”情结比较严重,表面上风光了,却留下一屁股债。又如,有些地方政府收入来源单一,财政收入过度依赖土地出让,寅吃卯粮的做法很容易造成入不敷出,捉襟见肘时,就不惜拿企业来顶一顶。还有一些人法制意识淡薄,“官老爷”心态严重,根本没把欠债当回事儿,“平台只管借钱,部门只管花钱,扔给财政还钱”,才有后任不管前任事、罔顾法律程序等怪现象。
“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政府部门应当是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引领者。如果政府诚信出现危机,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不仅让政府管理中的成本增加,更容易引发群体仿效的社会消极作用,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
“官赖”现象长期存在,本身就是消解诚信价值的负能量,也是社会诚信文化缺失、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的一个突出症候。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了四大领域34项重要任务,其中政务诚信居四大任务之首。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官赖”,正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迫切之举。
“官赖”现象之所以成为顽疾,还有一个重要症结就是失信成本太低,失信者付出的代价太小,守信者往往成为受害者,屡屡导致“老实人吃亏”的结果。这种约束激励机制的扭曲,必然导致整体诚信水平下降。所以,治理“官赖”,建设诚信体系,需要从改变约束激励机制入手,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进而言之,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为政府部门量身打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笼子”,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常态保障。
当前,全社会正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24字的基本内容中,“诚信”占有一席之地,这彰显了诚信建设的重要。“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如果各级政府和干部以诚待人、守信办事,就会激发更多正能量,推动“诚信”二字在全社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原标题: 别让“官赖”成为诚信建设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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