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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里护栏1000颗固定螺丝失窃
2014年07月11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沈海高速公路院桥出口,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实时路况信息的可变情报板与指挥中心已经“失联”;主线上路边的护栏被拧掉了螺丝,轻轻一按就会摇晃不停,下边的铁丝网也有部分被拆去另作它用了。原本这些在关键时刻能救人一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却成了窃贼们光顾的目标。近年来,虽然高速路政的执法人员已加强了路上、路下的巡查,但是公路设施还是屡屡被盗。让路政执法人员忧心的不仅是路产遭受损失,高速公路上的安全设施被偷盗,其所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更是让他们忧心不己。

  3公里,失窃固定螺丝1000颗

  在沈海高速公路黄岩段,曾有过半年内通信光缆被偷盗达6次之多的“纪录”。后来无奈对铺设光缆的管道进行了水泥灌浆处理,这样虽然有效的防止了偷盗,但日后的扩容和维护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务,重新铺设则耗资巨大。

  在沈海高速公路院桥段,护栏托架、护栏螺丝也成为了窃贼眼中的“唐僧肉”。特别是温州车道1653K至1656K路段情况尤为严重,每隔十几米就有一组护栏托架、护栏螺丝不翼而飞,甚至有连着5根防撞护栏板的螺丝和护栏托架一同被盗。短短3公里路段,失窃的护栏固定螺丝就达到1000颗之多,这些护栏板跟立柱完全失去了连接,用手轻轻一按就会弹个不停。

  没有了固定的防撞护栏已经成为了摆设,完全失去了应有的防撞功能,一旦发生意外,往往是车子冲下边坡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沈海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洪经理说,像这样的护栏螺丝他们进价2.25元/套,护栏托架也只有28元,窃贼拿到废品店其实卖不了多少钱,可是给高速公路造成的安全隐患却不可估量。

  花巨资,更换成太阳能供电

  由于主线上的电缆屡屡被盗,高速公路上用于监控的摄像头经常是“断水缺粮”,监控中心的屏幕经常黑屏。窃贼往往选择在下半夜,躲在高速公路边坡上的灌木丛中进行作案,一旦某个路段的摄像头“失联”了,路政执法人员即使马上出去查找,人也早溜了,窃贼就是不跑,躲在树丛中也难以发现,令人防不胜防。

  高速路政大队的工作人员说,因为这种情况,沈海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只好花巨资,把全线的监控的摄像头换成了太阳能供电系统,情况才有所好转。

  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一大队的执法人员,对路面设施的被偷盗情况作过一个简单的统计,近年来,由于被偷盗带来的路产损失少则数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

  安全设施,价廉作用却大

  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一大队的执法人员说,交通设施的屡屡被盗让他们和业主单位深感担忧,许多在高速公路上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安全设施,在关键时刻却能发挥重要的作用,甚至能救人一命。

  比方说,高速公路下边的铁丝网一旦被盗,小孩和行人就很容易爬上来,高速公路上车速快,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路政执法人员加强路面巡查,同时通知养护部门及时进行修复,并在沿线路下设立法制宣传栏。目前,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为窃贼提供销赃便利的回收站点拒绝收购高速公路附属设施,一旦发现,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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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7条、第119条第1款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原标题: 3公里护栏1000颗固定螺丝失窃

稿源: 台州晚报 作者: 通讯员 屈朝龙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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