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学生暑假打工,要记得签用工协议
2014年07月02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眼下,大学生基本都已放假。暑假期间,越来越多学生选择勤工俭学,利用两个月时间提高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在台州的各大招聘网站,也贴出了类型繁多的兼职工作信息,如促销员、钟点工、活动策划等,让不少学生心动不已。

  然而,暑期打短工,千万别忘签用工协议。

  辅导机构效益不好,说好的工资打了折

  去年暑假,还在读大二的三门女孩张雯打算利用这段时间兼职赚点零花钱。看到很多小学暑假培训班在招人,张雯就在家附近的一家培训班找了份工作,每周工作6天,工资1500元。

  简单的和招聘人员交流之后,张雯就开始上班了。但是一个月过去之后,张雯只拿到了1200元工资,原先说好的200元冷饮补贴费也没有拿到手。“我去找老板,他说生意不好,招的学生少,所以工资也只能降低。”张雯说。

  前几天刚考完试,在湖北读大学的台州人小林就马不停蹄地回家找兼职。“去了很多家中介公司,都让我先交押金,然后等消息。”小林说,几经考虑之后,她就和同学一起到中介交了100元钱。

  当时工作人员表示,她们一年内都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招聘信息,可两个星期过去了,中介公司并没有主动给她们提供信息。她打电话询问,中介找了几个公司让她们去面试,而面试后,她们才发现这些公司都在报纸上登了招聘广告,并没有委托中介来招聘。

  据小林介绍,像她这样交了中介费却找不到兼职的同学很多,由于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与中介交涉,拖了一段时间后就只好放弃了。

  签订劳动协议,为维权提供依据

  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暑期兼职的大学生都没有签劳动协议。

  在一家培训机构做家教的小应说,这家培训机构离自己家很近,因此也没有特别在意劳动合同。“结束后这家培训机构可能是碍于面子,给了我足额的工资,但是对于一些不是本地的大学生,他们就没有兑现之前的承诺。一个多月的时间只给了他们1800元,而之前说好是2200的。”

  据了解,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性规定,学生在假期实习打工与用人单位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只能形成劳务关系,所以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如果出现纠纷,维权者只能走法律途径,而签署劳动协议能为此提供证据。在劳动协议上,最好约定工作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内容。同时,有意识地保存工作证明,如劳动协议、出入证、工作服和考勤记录等工作过的证据。

  通过中介求职,多留个心眼

  对于学生暑期兼职,台州学院团委书记潘瑛说,学校对于一些能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社会实践,还是十分支持的,比如一些与专业有关的或服务基层的,但是一些技术含量低,比如发传单之类的,学校觉得没有必要长期做,还是建议学生去做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

  台州学院保卫处提醒,很多大学生都通过中介找的兼职,由于大学生和中介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合同关系,并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因此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正规中介。

  此外,通过中介公司求职,尽量不要一个人去,多找几个人做伴。校方、教师、同学介绍的兼职信息源相对可靠,网络、小广告和大街上偶遇的信息源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若是上网,就要上所在学校、所在城市影响比较大的网站,直接和提供兼职的人联系。“若是女生,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建议女大学生不要找离学校太远的地方,同时考虑兼职的环境。比如做家教,如果学生住的地方很偏僻,或者附近经常有无业游民出现,建议不做。”

  此外,用人单位无权收取求职者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兼职单位要求交纳押金时,同学们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上当。

原标题: 暑期“打短工”,别忘签用工协议

稿源: 台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颜玲佳  编辑: 金子琳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相关稿件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