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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电闸、关机器、拦货车……讨薪也不能过火
2013年12月1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原标题:四川小伙过火讨薪被“请”进派出所

  年关将至,老板欠薪、工人讨薪的事情也会越来越多,但是讨薪的同时,也要注意方法,不然工资没要到,人反倒出了事。这不,前日就有个小伙因为头脑发热,采取了极端的讨薪方式,被椒江葭沚街道派出所的民警“请”进了派出所。

  来自四川的小伙王刚自今年2月起到9月中旬一直在椒江区海川洗涤服务部打工,离职之后因讨不到老板拖欠的6700元工资曾向本报寻求帮助。在记者的努力下,老板羊当伟为王刚写了一张欠条,并承诺在12月15日之前结清工资。(详见本报11月12日5版)

  但没想到,12月14日下午,记者接到了王刚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今天我就要去厂里向老板讨回我的薪水,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记者百般劝解,但还是阻止不了王刚“坚定讨薪”的决心。

  之后,记者了解到,下午2时许,王刚来到了海川洗涤服务部的厂里,谁知老板不在厂里,讨薪心切的王刚决定要引老板出来。他关闭了厂里的机器,切断所有的电源,还只身站在即将出发的货车前,不让车开动。厂里所有的员工只好停止工作。

  “海川”老板羊当伟得知消息赶回厂里。见到了这个情景,他便报了警。“我们没说不给,这不是还没到最后期限吗?”羊当伟十分气愤,“现在搞得我一下午工厂停止运作,这笔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之后葭沚街道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现场,将双方带到了派出所。经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羊当伟在12月15日结清王刚的工资,但是在6700元的总额上,扣除1700元工资,作为下午王刚过激行为造成生产停运损失的赔偿。

  浙江鲁大律师事务所的卢俊律师对此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王刚的行为太过于极端,如果走正常司法程序,他很有可能会被判寻衅滋事,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等罪名。”卢俊表示,“既然他手头已经有了老板打的欠条,万一老板食言,他完全可以走法院起诉,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等正当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昨晚,记者得知王刚的工资已经结算清楚。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吴世渊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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