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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拿着小汽车的驾驶证开摩托车 “牛司机”被扣了47分
2013年11月04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原标题:酒驾及准驾车型不符 “牛司机”被扣了47分

  拿着小汽车的驾驶证开摩托车,他连着被抓了三次

  通讯员 黄佩婷 记者 王 茜

  近日,一名四川籍驾驶员因3次准驾车型不符被交警处罚。加上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记满12分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等违法情况,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47分的处罚。

  10月30日晚7时17分许,玉环陈屿交警中队巡逻民警途经大麦屿街道兴中路兴中桥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二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晃晃悠悠地行驶,驾驶员还没有带头盔。于是,交警通过喊话器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交警发现驾驶员神色有些慌张,而且迟迟不肯交出驾驶证和行驶证。稍微凑近一点,交警还闻到了一股酒气。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一测,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于是,交警将他和车子一起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通过网上查询,民警得知驾驶员朱某是四川人,持有小型汽车C1的驾驶证,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的年检也过期了。

  面对准驾车型不符和车辆未年审的问题,朱某说他曾在2011年因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被扣留在交警中队,“因为忙一直没时间回老家学习清分”。而在今年3月份,他又一次因为准驾车型不符被交警处罚。

  朱某说,这次他已经请好假,打算回家学习清分了,就连车票也都买好了。“朋友知道我要回老家,就请我吃饭,期间喝了点酒。想想喝得也不多,离家又不远,就骑摩托车回去。早知道,我就该推着摩托车回家。”朱某懊悔地说。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编辑: 朱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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