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525”咨询:父亲生病时,我出了6万元给他治病,但依然没有挽留住他的生命。他去世后,家里通过医保报销了医疗费,拿回了4万多元。继母认为,这钱是以父亲的名义报销,算是遗产,应当归她所有。究竟这4万元应当算是我的,还是父亲的遗产?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宇峰回复:父亲生病了,儿子自愿出6万元为其治疗,根据法律规定,应属于儿子对父亲的赠与。随后,医疗费以父亲的名义报销回来4万多元,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这笔钱应属于父亲一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父亲去世了,这笔钱应当属于遗产,妻子和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均分这笔遗产,但因儿子在父亲生病时出钱治疗,且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要求多分遗产。 (王佳飞)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