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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回感情闹市砍女友 天台一男子冲动之下获刑两年
2013年10月15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通讯员 张胭镧 记者 包斌斌

  不满女友提分手,天台男子小庞在闹市区用水果刀砍了女友10余刀。近日,天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庞有期徒刑两年。

  女友要分手,他千里赶回

  去年,23岁的小庞上网时认识了正在读高三的18岁的小陈。今年年初,小庞远赴河南打工,但是两人还是通过网络和电话保持着热恋。

  6月份高考结束后,两人在电话里因为小事起了矛盾,小陈提出分手。为了挽回这段感情,小庞第二天就坐长途车匆匆赶回了天台。回到天台后,因电话里沟通不顺利,小庞提出了和小陈在镇里的中心广场面谈。

  一时冲动,闹市砍伤女友

  到了约定的时间,小庞远远看到小陈和朋友茜茜(化名)已经到了广场。出于想吓唬一下小陈的念头,小庞在路旁小超市里买了一把水果刀藏在口袋里。

  见面后,小庞借故让茜茜走远一些,又说广场上人太多,提出要和小陈到宾馆开个房间单独聊,但小陈坚决不同意。见小陈坚持要走,小庞把水果刀拿了出来,说:“不要等我拿刀威胁你的时候再跟我走,我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

  见双方争执得厉害,在远处的茜茜走了过来。小陈对茜茜说:“你看看他都带了什么!”看到水果刀,茜茜对小庞说了一句:“你还想把她杀了啊?”

  也许是在茜茜的口气里听出了一丝不屑和不以为然,小庞心生一股邪火,举刀就往小陈的脖子上刺了过去。见小陈倒地,小庞又紧接着在小陈肚子上捅了一刀,小陈的右手肘和左膝盖上也被划了好几刀。

  被砍伤以后,小陈开始拼命央求:“我跟你走!”这时小庞才清醒过来,连忙把小陈送到了医院。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

  所幸的是,小超市里的水果刀质量不好,砍了几刀以后,刀口就钝了,小陈被送到医院包扎以后并没有生命危险。

  随后,警方在小庞家里将其抓获。

  “我只是想吓唬一下她,想让她跟我和好。”庭审过程中,小庞这样为自己辩解。

  经审理,天台法院认为小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编辑: 朱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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