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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后,退车换车其实并不容易
2013年09月24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故障细节的鉴定是个问题

  《汽车“三包”倒计时》系列报道

  记者 高波 通讯员 吴恺

  汽车“三包”的临近,让不少市民将买车计划提上日程,他们认为“三包”后,原本让人担心的车辆质量问题将不再是问题。但记者了解到,即便汽车实行“三包”,换车、退车也并不容易。拿车子的“心脏”发动机来说,并非发动机出现两次故障,就能达到退换车要求,而是发动机内的同一个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才符合退换车要求。换句话说,坏的若不是同一个零件,是不能累计维修次数的。而车子“坏在哪里”的鉴定问题,又成了摆在车主面前的一道难题。

  近日,台州消保委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在汽车“三包”政策中,汽车两次出现同一个问题,但维修的不是同一个配件,算不算在累计两次更换的范畴内?

  打进电话咨询的是天台的车主张先生,他的新车买了3个多月,当时正在临海靖江南路一家4S店给车子做保养。维修师傅在给车子更换发动机油时,张先生笑着说,若车子再晚几个月买,就能享受“三包”服务了,坏了也可以退。但维修师傅却表示,按照“三包”规定,退换车的条件其实非常难达到。

  “按照4S店的说法,比如发动机里边有很多配件,尽管连续两次对发动机进行维修,但若两次维修的不是发动机里的同一个配件。按照“三包”的规定,也不能说是同一个问题。”张先生说,“但对普通车主来说,车子坏了,大多不知道具体是哪个配件的问题,最后还是4S店说了算。”

  针对张先生的问题,消保部门工作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据汽车“三包”第二十条规定: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消费者才可以选择更换或退货。也就是说,不同零配件的更换确实不能算二次累计。

  消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汽车“三包”政策,借鉴了美国的做法,要做到绝对公平不易,但在制度上先行一步,争取相对公平还是可以的。在汽车“三包”政策施行后,车主遇到车辆故障等问题,到了要退车换车的地步,若对车辆鉴定结果有所怀疑,也可以到不同维修机构进行车辆故障鉴定。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编辑: 朱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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