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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天,合同签了预付款打了转天,车商却说要加钱了
2013年09月1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近日,路桥的张女士向当地消保委反映,前不久,她在路桥一家汽车销售店看中了一辆车子,并签订了购车合同,但是没想到第二天,就被告知要加价。

  张女士说,8月5日,她来到路桥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并看中了一辆橙色的本田飞度,该车配置为1.3排量自动挡,价格为76800元。

  “我当时跟销售人员谈好了预付款,还签订了购车合同。”张女士说,最后她支付了1万元,并约定两周内提车。

  第二天,张女士却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与她签订购车合同的汽车店销售人员。“他就说当时他把车价报错了,我须再加4000元,要不然这车就不卖给我了。”对此,张女士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预付款,还签订了购车合同,哪有再加钱的道理。于是,张女士再次来到了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该店经理协商,但该店经理的态度却让张女士更为恼火。

  “他说销售人员不在,而且我订的这辆车也还没有到店里,现在跟我谈了也是白谈。”张女士说,听了这话,她非常气愤,便要求该店退还预付款并赔偿违约金。

  对于张女士的要求,汽车店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张女士便向当地消保委投诉,希望消保委出面协调。

  经过消保委的多次协调,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张女士在该车原价76800元的基础上加价2000元,而汽车销售商则赠送张女士2年交强险,共计1900元。

  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预订款并赔偿违约金,经消保委协调,商家赠送价值1900元的2年交强险,消费者同意加价2000元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记者 程露佳 通讯员 张 珍  编辑: 朱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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