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岭法院有针对性地挑选了8名“老赖”(包括部分公务员、建筑公司等身份、地位特殊的被执行主体的案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不履行债务的不利后果,促使其自动履行。9月24日下午,便有2名失信“老赖”主动前来和解,并支付了全部款项。这是温岭法院首创的治“老赖”方法——“失信预通知”系统此次试运行收到的实效。据悉,该系统于10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建立健全惩戒制度,成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据不完全统计,温岭法院2008年至2013年9月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中,6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40%。
针对“老赖”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温岭法院启动案件执行预评估机制,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进行分析、风险提示预通知,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被执行人进行评分定级等,开发了“失信预通知”系统。该系统针对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老赖”进行预先通知或先行送达纳入“失信名单”的执行决定书,以此对被执行人产生威慑,促使其在纳入“失信名单”前主动履责。
系统正式启用后,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使其受到信用惩戒。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企业声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挂钩,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该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建平说,采用了这种方式,不少被执行人主动打来电话或上门,要求协商还债。比如9月24日来履行债务的某建筑公司的老总就是为了不影响今后的招投标资格而主动地支付款项。
“‘老赖’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他们认为不还债法院也拿他们没辙,所以能拖就拖,能躲就躲。”朱建平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相应的司法措施。“失信预通知”,实际上是警告一次,对“老赖”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据悉,该系统正式运行后,将有效节约管理“失信名单”的司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失信的情况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通讯员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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