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购物务必索留消费凭证
市民林小姐最近遇到了件郁闷的事。几天前,林小姐在一家专营水晶玉石的饰品店花450元购买了一只白玉髓手镯,一个对玉石颇有研究的同事指出这个镯子最多价值50元,查证后,当她想退货时,却因为当初没索要票据,吃了一个哑巴亏。
林小姐介绍,当时在店内看中了这款镯子并当场买下,当她满心欢喜展示她的新饰品时,却被同事指出价值不超过50元。林小姐立即通过百度和淘宝检索白玉髓手镯,果然如同事所说的,她这个款式、大小的手镯的标价都在50元以下。林小姐一气之下回到那家饰品店理论并要求退款。然而,由于购买时她既没有要求对方出示手镯的鉴定证书,也没有开具发票,对方拒不退款,并称他们无法确认林小姐拿来退换的手镯就是他们出售的。由于没有消费凭证,林小姐最终没办法为自己维权。
笔者向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每年像林小姐这样因为没有索取消费凭证而导致无法维权的投诉案例至少有50起。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票是消费维权的最直接的有效凭证,购买商品时切记要索要发票。此外,消费者若遇到商家拒开发票,可向税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