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一家空壳公司,却虚开1642.9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涉及全国200多家企业,令人瞠目结舌。近日,玉环市检察院在审查案卷时,挖出一起“案中案”。这家公司的老板李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有10天刑期届满,竟又被押解回去等待判刑,而且,这次还捎带上了妻子和3个“合作伙伴”。
2014年11月,玉环人李某借他人身份,注册成立了一家金属材料公司,李某是实际控制人。2016年7月,公司还没满两年,李某就因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被移送玉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3月23日止。
但是,案子并没有就此完结。经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李某的公司曾给100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章某、丁某、王某3个中间人负责给他介绍生意。检察官翻遍了6册卷宗,未发现三人的笔录,也未发现对章某、丁某、王某采取措施。
三名介绍人是否真实存在?案卷中是否隐藏更重大的犯罪事实?检察官第一时间再次讯问李某,并立即建议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
2017年5月至12月,章某等3名中间人以及李某的妻子刘某相继到案。经查明,4人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今年3月14日,还差10天就能刑满释放的李某再次被批捕。
至此,一起涉案税款巨大、波及面广、影响力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李某开的其实是个“空壳”公司。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一方面,李某以支付低价开票费的方式,让外省的11家企业为自己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另一方面,他又动员章某等三人做中间人给他联系企业,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为他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赚取差价。
李某的妻子刘某,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她帮助实施资金回流工作,在李某忙碌时,还负责发票领购、委托开票、发票交接、收取开票费及接收他人开票要求等事宜。
不到一年,李某就为省内外的200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48份,税额合计1642.9万余元。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李某夫妻俩共同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章某、丁某各非法获利10余万元,王某获利约7万元。
近日,玉环市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5人提起公诉。同时,为李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从李某公司获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和个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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