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正风肃纪成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海润街道原头岙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期间,原头岙村多次以村老人协会名义违规报销烟、酒、餐费等开支共计18485元。另查明,原头岙村部分干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原头岙村党支部书记王永英、村监会主任王臣洋、村委会主任王永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驾驶员廖建敏、郑志华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廖建敏、郑志华先后担任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均多次违规使用单位的加油卡给私人的摩托车、轿车加油。另查明,廖建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廖建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案例反映出,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上不清醒、犯糊涂,对党组织的教育提醒置若罔闻,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必须坚决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守纪律底线。
“端午”佳节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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