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路桥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损害民营企业利益问题:
2017年,新桥镇十甲陈村村委会向辖区内26家企业违规收取赞助费,共计234680元,用于发放重阳节福利补助及办酒吃喝。2018年11月,该村村委会主任郑永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陈妙福和原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林仙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委员郑菊青、村委会委员陈仙斌、林亨德、林子玲、出纳张崇正、文书林才正、老人协会会长张小法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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