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宴请只是为了村里的工程能够顺利一点,我和主任两人就寻思以虚报社务工的方式向村集体支取,想着横竖都是为了村里做事,这样做也并无不妥,但是现在想想觉得很不应该……”近日,在临海永丰镇党员集中教育课上,该镇原利站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某一脸悔恨。
不久前,该村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康庄工程——村里拆旧房建新房,硬化了道路,亮化了路灯,村容村貌大为改观。整个工程,花费了不少资金,村内集体经济本就薄弱,工程款基本上靠村集体借款和集资筹得,后续的还款更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为了工程能够顺利开展,工程款拨付时能多点照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朱某和村民委主任朱某某商议了一下,决定宴请工程相关人员,此次宴请花费了约3000元,并且通过虚报社务工的方式以村集体资金支付。
村级主职干部的底线就是不在村集体资产上动心思,不损害群众集体利益,朱某等人的做法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第六项之规定。为此,永丰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朱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