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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专版|路桥抓实“三环节”推动选人用人全链式规范化运行
2018年09月14日 来源: 浙江在线 张丹萍 陈静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选准干部、用好干部是国之要事。培养选拔政治素质高、领导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路桥区在干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净化选人用人政治生态,有效地解决了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探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选人用人“标尺”。

  尤其是2017年6月以来,路桥区利用选人用人及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检查这把“利剑”,打造“发现问题-明确措施-整改落实-整体提升”的闭合回路,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并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截至目前,路桥区已完成六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覆盖路南街道、螺洋街道、峰江街道、新桥镇、蓬街镇等8个镇(街道)和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生局、区司法局等23个区级机关单位,发现选人用人问题11类,提出整改意见235条。

一支队伍

凝聚“三个层面”合力

  选人用人规范化运行机制,离不开一支执行有力的队伍。

  张成是路桥区委组织部监督科科长,也是路桥区选人用人及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检查组成员之一。8月8日一早,张成带着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手册进驻新桥镇,和他一同前往的还有区编委办的一名业务科室骨干。对照检查清单,他们查看了新桥镇中层干部选任过程中的台账、会议记录、考察文书档案等资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他们做了详细记录,检查结束时就发现的问题与新桥镇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初步沟通。

  7月下旬,路桥区委巡察组进驻路桥区5家单位开展第六轮巡察,并进行面上谈话。根据区委巡察组确定的5家巡察对象,路桥区委组织部将本轮选人用人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检查组分为5组,检查组成员由组织部与区编委办或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组成。

  “我们借着区委巡察的高压态势,对巡察对象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跟进检查,提高了专项检查工作的站位,有利于推动问题的整改。”检查组工作人员张成说。

  每一轮专项检查,检查组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组织部相关科室的同志与被检查单位平时联系较多,对选人用人工作业务上比较熟悉。”路桥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说,而区编委办和区人社局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对编制职数、人事工作纪律等方面比较熟悉,能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

  “区委巡察、职能部门、部内科室‘三个层面’形成合力,构建起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能有效地提升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选人用人检查工作提供重要支撑。”路桥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查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一套标准

狠抓“三个环节”落实

  3月2日,来自路桥区区级机关、10个镇(街道)和国有企业近百名党委书记集体签收《党委(党组)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告知书》。告知书中不仅包含该区最新出台的《党委(党组)书记选人用人十条红线》,明确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包括《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选拔工作流程》、选人用人共性问题清单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内容,从操作细节上附上“规范小贴士”,为党委(党组)书记选人用人明确了要求、划清了底线。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党委(党组)书记选人用人十条红线》同《路桥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选人用人问题案例汇编等文件被统一编入《路桥区选人用人工作操作指引》。

  这套《路桥区选人用人工作操作指引》,为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也为检查工作确立了具体的检查标准。

  围绕“怎么查”“查什么”“查得准”三个环节,检查组制定《路桥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把专项检查细化为发布预告、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档案、受理举报等6个环节,每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工作检查清单》详细列出了选人用人检查重点内容,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干部企业(社团)兼职、因私出国(境)规定执行、干部档案工作、公务员平时考核等8个方面提出详细操作标准,力促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人事工作情况。检查组坚持把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资料、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原始记录、干部人事档案、兼职清理情况比对资料、因私出国(境)台账、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等作为必看必查内容,切实保证查摆问题有理有据、相互印证。


一种体系

围绕“三个重点”提升

  5月21日,路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螺洋街道免去两名中层干部。

  在该轮选人用人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检查中,检查组发现螺洋街道在最近一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提拔干部,且中层干部存在超配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干部监督科针对该问题向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向螺洋街道发函确认这批违反程序提任的2名中层干部任职无效。

  每一轮专项检查后,路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都要听取检查情况汇报。针对个性问题,区委组织部向被检查对象发出《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检查整改通知》,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督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选人用人普遍性、规律性的共性问题,组织部强化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推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7月9日,路桥区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确保中层干部超配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刚刚结束的第六轮检查中,我们发现被检查的5家单位已无超职数配备现象,可见前期的整改已得到有效落实。”张成说。

  围绕“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和“整体水平提升”三个重点,路桥区委组织部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强化教育提醒和平时监管,实现标本兼治。

  8月9日,路桥区委组织部将前几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下发了《关于对29家单位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对照通报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水平。

  “我们将结合区委巡察常态化开展干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选人用人检查全覆盖。”路桥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表示,路桥将构建选人用人全链式规范化运行体系,不断提升路桥区干部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标签: 干部;路桥区;检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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