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项目(市区范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查账征收,且已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民营性质企业。
二、申报项目
(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服务费奖励项目
登记注册满1年以上,且2021年度服务费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其2021年度服务费收入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新引进猎头主营业务收入奖励项目
2020年7月25日以后新引进,登记注册满1年以上,且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猎头等人才服务专业机构,按其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2021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五)2021年度缴税凭证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齐全、清晰,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留企业备查,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名“企业全称+2021年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在线上申报时上传。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请相关企业登录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点击“查看操作手册”,根据提示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略过)、登录、申报。线上操作问题请联系软件开发公司数域科技,咨询电话:0571-88231952。
五、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14日
六、其他事项
(一)企业当年度同时符合两个项目的,从高申报一项。同一内容项目已申报市级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或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和联合惩戒目录的企业,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各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骗取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情况的,除全额追回奖励资金外,今后一律取消再次申报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文件表格下载网址: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表格下载”专栏查看。
(五)相关业务问题可联系市区人社部门了解,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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