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加油吗?咱家汽油便宜!”
“都是从产地直接拉回来的!”
“加油站太贵,咱这油没有中间商差价!”
“质量杠杠的!92都顶95烧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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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于油价上涨,许多车友表示油太贵加不起,这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干起了倒卖汽油的行当,还发展出“外送”和“到店取”两种“服务”方式。
“哥,送点货到新城!”陈某青的手机上,进来一条新“订单”。他立马给雇佣的许某平“派单“,许某平再依据需求和地址,从“库房”取货送货。
在这里,“货”是“黑油”,而“库房”则是一节设在工地里的简易移动房。
一年前,在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不得零售、储存汽油的情况下,陈某青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山东的油厂,购买大量汽油后非法储存在不具备贮存条件的“库房”,再以比市面上便宜0.5-1.5元/升的价格对外售卖,接到订单后的“外卖员”许某平按需分装成小油桶,以次充好,92号冒充95号;缺斤短两,17斤谎称20斤,如此这般送货上门。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17日期间,陈某青在天台县内非法销售汽油50吨左右,销售金额40万元左右,非法获利5万元左右。
在一次修车的过程中,陈某青认识了开补胎店的陈某华,了解到陈某青有路子找得到“黑油”后,两人一拍即合,陈某华成了“授权经销商”,他以120元/桶,一桶20L的价格从陈某青处购买汽油,再以130元、135元一桶的价格推销给店里的顾客,非法售卖赚取差价。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陈某华共计非法销售汽油11.5吨左右,销售金额11万左右,非法获利1万余元。
近期,天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应急管理局将正在售卖“黑油”的“外卖加油车”抓个正着,查扣汽油6.88吨。8月10日,陈某青、许某平、陈某华三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天台公安移送起诉。
销售汽油必须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和证件。非法储存、销售的散装汽油不仅会导致使用车辆受损,而且“黑油车”、“黑油库”也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甚至会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应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严禁私自运输、销售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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