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及台州市消费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浙里来消费 欢购台有惠”消费券发放活动的通知》(台消费专班办〔2022〕3号)文件精神,提振市场信心,激活消费潜力,温岭市决定开展“欢购温岭·券享生活”促消费活动。
本次活动从6月1日开始,分别开展三项促消费活动。
2022年温岭市汽车促销活动
01
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先购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购车补贴额度若提前发放完毕,活动即告结束。
02
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温岭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我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名单每月动态更新,具体以掌上温岭App首页的公布为准。企业、单位购买车辆不享受此补贴。
03
补贴方式及标准
此次汽车补贴总金额为800万元,采用电子消费券形式补贴,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我市限额以上商超、家电企业进行二次消费,消费券可全额抵用实际消费额,根据实际消费核销面额,不可兑换现金。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补贴标准分四档,具体如下:
⑴第一档:购买裸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下同)5万元(含)—15万元车辆,补贴3000元消费券;
⑵第二档:购买裸车价15万元(含)—25万元车辆,补贴5000元消费券;
⑶第三档:购买裸车价25万元(含)—40万元车辆,补贴8000元消费券;
⑷第四档:购买裸车价4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0000元消费券。
购买上述任何一款价位的新能源或油电混动车辆,补贴再增加500元。
为充分释放各档消费需求,全市800万元的活动总补贴切块分配使用。其中:第一档、第二档补贴累计安排400万元,第三档、第四档补贴累计安排400万元。
04
消费券申领
1.补贴申请。参加活动的消费者购车并开具发票后,由汽车销售企业在汽车消费补贴系统平台输入信息抢占补贴额度。消费者在购车开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牌,并向汽车销售企业提交相关补贴申请资料。
2.资格审核。汽车销售企业向市商务局提交申请资料(消费者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补贴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市商务局会同公安、税务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消费券发放。市商务局根据审核结果将审核通过名单导入电子消费券平台,由平台以短消息方式通知消费者消费券到账信息,汽车销售企业需同步通知消费者通过微信端查询消费券。
4.消费券查询。消费者登录掌上温岭App,进入“汽车消费券”应用,填入购车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后台与领券资格消费者信息库比对无误后进行绑定,购车人即可成功查询电子消费券。
05
消费券使用
电子消费券发放后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使用范围为温岭市。消费者在我市限额以上商超、家电企业(具体名单附后)消费后,向活动商户现场出示“汽车消费券”应用中的电子消费券二维码,商户扫码成功后,消费券金额按实际核减。消费券超出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
06
消费券兑现
活动结束后,由市限额以上商超、家电企业将消费券兑现申请表等材料报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并公示后,根据消费券核销实际情况完成资金兑现。
2022年温岭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淘汰置换发放消费券活动
01
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按照先申报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消费券额度若提前发放完毕,活动即告结束。
02
补贴范围
消费对象:全市范围内按淘汰置换政策规定,在指定回收代办点办理“温岭防盗备案号”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淘汰报废,并完成在车管部门注销车牌手续的车主。企业、单位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淘汰报废不享受此补贴。
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温岭市限额以上商超企业。
03
补贴方式及标准
1.此次活动补贴总金额500万元,采用电子消费券形式补贴,每辆淘汰回收车可领取2张50元面额的消费券(总金额100元),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我市限额以上商超企业进行消费。
2.消费券可抵用实际消费额,消费者在达到限定消费额后根据实际消费核销相应面额,不可兑换现金。
04
消费券申领
1.消费券领取。6月10日至9月30日,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在指定回收代办点(电动自行车销售车行)处,通过“浙江E行在线”小程序登记办理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淘汰后,在所在车行用掌上温岭App扫一扫“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消费券”二维码,上传车主信息、身份证照片、《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照片)、回收淘汰车辆带牌号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动车淘汰置换电子消费券。
2.消费券查询。消费券发放后由平台以短消息方式通知消费者到账信息。消费者登录掌上温岭App,进入“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消费券”应用,填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后台与领券资格消费者信息库比对无误后进行绑定,消费者即可成功查询电子消费券。
05
消费券使用
电子消费券激活后有效期为1个月,消费满150元以上(含)可抵扣5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300元以上(含)可抵扣50元消费券2张。车主在我市限额以上商超企业消费后,向活动商户现场出示“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消费券”应用中的电子消费券二维码,商户扫码成功后,消费券金额按实际核减。消费券超出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
06
消费券兑现
在10月30日前,市限额以上商超企业将消费券兑现申请表等材料报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审核并公示后,根据消费券核销实际情况完成资金兑现。
2022年温岭市“欢购温岭·券享生活”
领券促消费活动
01
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按照先领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每天相应额度的消费券发放完毕,当天的活动即告结束。
02
补贴范围
领券消费对象:通过线上审核的在温岭消费者(按手机号)。
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温岭市限额以上商超和餐饮企业。
03
补贴方式及标准
1.此次活动补贴总金额200万元,采用电子消费券形式补贴,每张面额50元,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分批发放,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我市限额以上商超或餐饮企业进行消费。
2.消费券可抵用实际消费额,消费者在达到限定消费额后根据实际消费核销相应面额,不可兑换现金。
04
消费券申领
1.消费券领取。6月27日至6月30日,每天在线上发放10000张面额50元的消费券。
消费者(按手机号)登录掌上温岭App,进入“‘欢购温岭·券享生活’领消费券”应用,填入个人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后台审核信息确定为在温岭消费者的激活个人账号。
通过线上审核的在温岭消费者,在本次活动中每个账号可参加一次领券,先领先得,每天领完为止。
2.消费券查询。由平台以短消息方式通知消费者消费券到账信息,消费者通过微信端可查询消费券。
05
消费券使用
电子消费券激活后有效期为1个月,消费满150元以上(含)可抵扣50元消费券1张。消费者在我市限额以上商超或餐饮企业消费后,向活动商户现场出示“‘欢购温岭·券享生活’领消费券”应用中的电子消费券二维码,商户扫码成功后,消费券金额按实际核减。消费券超出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
06
消费券兑现
在8月30日前,市限额以上商超和餐饮企业将消费券兑现申请表等材料报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并公示后,根据消费券核销实际情况完成资金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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