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新规》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如未使用“阳光厨房”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外卖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日,台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31人次,检查外卖商家1103家,按照《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整改141家。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自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来,台州市场监管系统就已经开始全面推动“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的使用,网络餐饮“阳光厨房”从原先的1000多家,到现在已经建成13000多家,基本实现了主城区全覆盖,“外卖封签”使用在玉环试点基础上,已向全市全面铺开。目前开展的集中攻坚行动,就是再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集中宣传、集中执法、集中公示,实现问题清零,推动《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在台州真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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