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1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夏逸凡)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11月10日,台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以及台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起草出台了《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扩大就业岗位,稳定就业基本盘。
《通知》主要内容共有9条,一起来看看吧!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的企业(其中参保30人以下的企业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二)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政策
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三)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
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四)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
对见习基地留用见习期未满的大学生,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五)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在职参保职工取得岗位所需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其中,取得一级、二级资格等级证书的,调整按职业培训补贴条件、标准补贴。
(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增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七)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落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八)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九)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至2025年12月31日,对对口地区脱贫人口或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用人单位,继续比照扶持就业困难人员政策享受补贴。对参与赴省外劳务合作活动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可按华东地区2000元/次、华东以外地区3500元/次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在台州设立劳务工作站,按工作成效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据悉,上述政策除特别规定外,受理期限全部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通知》中提到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又称“稳岗补贴”,主要以企业及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50%为标准,通过失业保险基金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根据文件规定实施期限截止到2020年底。
从2015年实施至2020年,台州市累计为企业补贴资金近5.2亿元。今年,台州市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与以往相比,政策有了变化。
①扩大了覆盖的范围
除企业外,本次政策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全部纳入稳岗返还范围。
②分类确定返还标准
不再固定以企业及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为标准发放,其中对大型企业按30%标准、中小微企业按60%标准返还。
③裁员率口径更宽松
改变往年以当地城镇调查失业率为准的一刀切做法,对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以内都给予返还补贴,同时对于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其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也给予补贴。同时,裁员率的计算公式也更加合理,给予两种计算方式,哪一种企业裁员率更低的,就适用哪一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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