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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开展节前食品抽检,月饼、网红食品放心吃,这些要注意
2020年09月25日 来源: 台州市场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共抽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豆制品等1001批次样品,检验合格样品983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98.2%。

  其中

73批次月饼

全部合格

  广式苏式滇式京式,冰皮酒心流油香酥,五仁豆沙莲蓉蛋黄,宫廷国风复古总相宜,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怡。

70批次网红食品

全部合格

  奶茶奶绿多拿滋,炸鸡卤排小酥肉,蛋挞泡芙榴莲酥,豆乳牛乳烧仙草,麻辣火锅大骨汤。

1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禁用农兽药或农兽药残留超标

  台州经济开发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555-599号一至三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农药残留)超标。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菜市场于海梅(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三甲菜市场123、124号摊位)和台州市联商超市(临海市开发区中心菜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农药残留)超标。台州市路商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海昌路F10)销售的田蟹,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禁用兽药)。三门县章以彪冷冻家禽肉经营部(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市场路6号三门县城关中心市场内摊位(114号摊位))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兽药残留)超标。

  仙居县旺角超市(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环西南路268号一楼)销售的四季豆,克百威(农药残留)超标。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中心菜场-戴玲珠(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中心菜场)销售的黑鱼,检出氧氟沙星(禁用兽药)。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中心菜场-谢红英(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中心菜场)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兽药残留)超标。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中心菜场-李仙娟(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中心菜场)和临海市郭利花水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综合市场)销售的沼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禁用兽药)。温岭市温峤菜市场孙宗标(温岭市温峤镇莲池路(温岭市温峤菜市场内))和温岭市温峤菜市场王冬劲(温岭市温峤镇莲池路(温岭市温峤菜市场内))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兽药残留)超标。

  三门县城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陈方玲摊位(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后洋陈路82号(三门县城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65号摊位)(自主申报))销售的鸭蛋,检出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禁用兽药)。三门县珠花蔬菜经营部(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后洋陈路82号(三门县城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66号摊位)(自主申报))销售的鸭蛋,检出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禁用兽药)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禁用兽药)。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污染物残留量超标

  颜香娟(台州经济开发区永安亭综合市场水产品摊位)和台州高新区菊芽水产品商行(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永安亭综合市场海鲜3号摊位)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超标。

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残留量超标

  温岭京津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横滨大道71号)销售的虎皮鸡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温岭市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56号、158号)销售的老醋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超标。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椒江、临海、温岭、仙居、三门、集聚区六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情况如下:

科普

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家禽中禁用(禽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三、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家禽中禁用(禽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禽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四、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也称呋喃丹。该类农药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水稻,玉米根虫,对水稻、玉米、花生等作物大部分害虫有效。并有缩短作物生长期、促进作物生长发育从而有效提高作物产量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标准中规定了叶菜、茄果、茎类等蔬菜中克百威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禁止在直接食用的作物上使用,非法使用克百威会造成其在农产品中残留,影响农产品安全,进而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农产品中检出克百威的可能原因为对土壤施用了克百威农药,通过作物根茎吸收造成污染。

五、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近年来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欧盟等明文规定禁止在食品工业中使用该类药物。我国发布的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将呋喃西林列为禁用药。因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六、镉(以Cd计)

  镉是一种重金属,在自然界作为化合物存在于矿物质中。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甲壳类水产动物中重金属镉的最大残留量为0.5mg/kg。镉污染超标将会对人体的骨骼、肾脏造成危害,会发生“骨痛病”,造成肾脏无法正常工作,而且对镉的过多摄入,还会产生“颉颃作用”,妨碍吸收人体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锌。

七、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月饼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八、铝的残留量

  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是传统的食品改良剂和膨松剂,常用作油条、粉丝、米粉等食品生产的添加剂。海蜇90%以上都是水分,剩下的10%是蛋白质和脂肪等物质。新鲜海蜇含水多,皮较厚且含有毒素,需经过盐加明矾盐渍处理,因此我国允许在海蜇加工添加明矾作为脱水剂。含有大量水分的海蜇不易储存,同时为了增加海蜇的口感和去除杂质,传统加工工艺采用明矾来浸泡处理,处理不好会出现铝超标的情况。油条加工常用的泡打粉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含铝泡打粉,一种是无铝泡打粉。含铝泡打粉主要含有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成分,无铝泡打粉则不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即食海蜇中铝的残留量≤500mg/kg。如果长期食用铝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记忆力丧失、老年痴呆等症状。此外,还会损害成骨细胞的活性,导致人体钙含量不足。

九、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腐霉利

  腐霉利(procymidone)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标签: 兽药;超标;食品安全;台州市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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