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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最高罚500元!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要这么管
2020年06月28日 来源: 台州新闻客户端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如果违反,电动车驾驶人面临罚款最高500元。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乘坐、驾驶都将“有据可循”,主管部门告别管理、处罚“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

  《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乘坐、驾驶做了哪些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记者为你一一梳理。



  轻便灵活、价廉物美,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日益成为公众交通出行的重要方式,深受群众欢迎。据了解,在台州,电动自行车每年以5%以上的幅度递增,目前全市保有量已达500万辆,带动了当地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同时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近年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针对电动自行车逆行、乱停乱放等现象,多次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据统计,2019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3万例,行政拘留563人。

  台州市交警局宣传科副科长杨栋栋:《条例》正式施行后,交警部门严格根据省里条例规定,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车辆改装等专项行动,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标签: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管理条例;驾驶;罚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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