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5月1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杨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过对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分析研判,实施精确勤务和精准管控,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对象:
工程运输车、面包车、电动三轮车
行动中,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强化路面管控的同时,充分依托科技手段,加大对工程运输车GPS离线、超时、超速、超栏板运输、外观安全设施不全或未达规范要求;电动三轮车未带安全头盔、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和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短途营运客车,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工地工人上下班接送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格处罚。邀请媒体记者随警报道,扩大统一行动影响力,增加震慑效果。
工程车运输车:工程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查处一起、教育一人;对停运、事故、黑名单等信息,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通报,做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
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本地所有工程运输车驾驶员分批开展一次深度培训,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围绕安全行车、应急处置等进行学习,宣讲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强化守法意识。
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2.早会制度、月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态监管制度、日出车前检查制度、驾驶员管理奖惩制度执行情况;3.工(场)地进出口、工程运输车停放管理情况;4.“三个必须”落实情况;5.各类安全台账建立情况。
面包车:查获农村面包车、短途客运车超员的,处罚后监督卸客转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的,将追究驾驶人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刑事责任;
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通报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农村面包车、短途客运车的安全带是否正常有效、车辆灯光、制动是否正常有效,一经发现,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给予200元处罚。
短途营运客车以及行驶于高落差环境区域的农村面包车,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要给予50元处罚。
电动三轮车:对驾驶无牌或者无备案号牌上路的电动三轮车(含燃油)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属无证驾驶的,首次查获,扣留车辆并处罚款500元后放行,第二次查获一律依法拘留;
准驾车型不符的,首次查获,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扣留车辆,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
车辆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罚;
有被盗抢嫌疑的,依照法定程序,扣留车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已上牌或者已备案且有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驾乘2人及以上)的电动三轮车(含燃油),一律开具学习通知书,驾驶人接受安全教育2天后,返还保管的车辆;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告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上道路行驶。
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目的是让市民清楚认识到其危害性,不是因为要避免处罚而遵守交通法规,而是真心地出于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考虑,因为您们的平安,才是交警蜀黍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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