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玉环清港镇治水办工作人员来到玉升街,检查新建房雨污水管道设置是否合理,并提出整改要求。
为从源头上严控新增污染源,今年5月初,清港镇在原有自建住房规划审批条件基础上新增加一条,即对新建成房屋验收时同步进行排水设施验收,对未正确接入城市管网或未达到雨污分流的新建房,一律按“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进行整改,否则不予审批。
由于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村民图方便等原因,新建房很容易出现雨污混接现象。清港镇治水办主任郑林辉说:“给村民新建房多把一道关,规范工程建设,雨污分流才能避免先建后改的老路。”
据了解,台州市于今年5月中旬出台了《关于加强台州市村民自建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下一步,清港镇今后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在升级雨污管分流验收通过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已建成“污水零直排区”的民房开展雨污水分流排摸,逐步使全镇建房从“先建后改”“建改同步”到“同步设计”,确保“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真正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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