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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月至6月,台州市实施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0年03月10日 来源: 台州医保

  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重大举措, 据预测,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为我市企业减轻负担约7.5亿元。现在,就参保单位比较关心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阶段性减征政策作个解读。

  一、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执行期限?

  此次减征政策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对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二、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对象有哪些?

  此次减征的单位范围为我市的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三、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是不是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都减征?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降低,仍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阶段性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减征政策执行期间,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医疗的缴费年限连续累计。个人账户中应由单位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从结余基金中划入。

  五、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手续?

  参保单位按正常流程自行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办理减征申请,税务征收系统将自动计算和显示减征金额。

  六、严重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可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标签: 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政策;复工;缴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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