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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近5亿多元!@临海企业家,企业社保费减免政策来了
2020年03月07日 来源: 临海人社

  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近日,我省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据测算,临海减征四项社保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可为临海市企业减轻负担约5亿多元。

  那么,哪些企业可享社保费减免?个人权益会受影响吗?会影响养老金等待遇的享受吗?

  权威解读来了!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费减免?

  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份至6月份(所属期,下同)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大型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4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个体工商户是否也可以减免社保费?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中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的政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根据社保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不属减免对象。

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为最大程度方便企业,我市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实行“免填单、免申请”措施,企业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企业按照正常申报程序正常申报,在缴费环节直接享受政策减免优惠。其中3月份社保费申报期调整至3月16日至3月31日。

  企业个人缴费部分仍需如常缴费,由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严重困难企业如何缓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免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还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大型企业,在减半征收同时缴费仍有困难的,或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还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以上缓缴截止期均为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这段时间企业减免社保费,职工将来领取养老金会受到影响吗?会影响失业、工伤等待遇的享受吗?

  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会减损个人权益,对养老、失业和工伤的相关社保待遇均没有影响哦。

缓缴期间如有职工退休,他们领取的养老金受影响吗?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保费。补齐缓缴的社保费后,职工的各项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标签: 保费;减免;影响;政策;缴费;疫情;个体工商户;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参保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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