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玉环市人民法院与玉环市公证处举行《关于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合理配置、利用和发挥公证在法院执行环节的司法辅助和公证服务的功能作用,在台州市尚属首创。
据了解,双方合作项目包括执行款公证提存、执行现场公证、执行终本事务公证、司法评估拍卖的辅助性工作等。市公证处会在法院派驻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司法辅助事务和公证服务。
将公证引入司法辅助事务中来,能够将法官、法官助理从重复性、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也是公证助力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王胜权说,“我们在遵循效率性、合法性与可控性的原则下,将执行过程中可重复性的、集约性的事务,交由公证人员来处理,可以实现我们执行事务的专业性。”
市公证处主任朱万青表示,法院的财产查控、网拍辅助、案款发放、送达等执行工作中的辅助事务也是我们公证处专业的内容,我们公证处参与,可以让法官分离出来,集中精力完成司法方面的相关事项。今后在双方的磋商下,或将进一步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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