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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军等11人重大涉恶案件
2019年05月09日 来源: 路桥区人民法院

  5月8日上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涉恶案件。

  陈军(路桥区桐屿街道立新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美俊(路桥区桐屿街道立新村原村长)等11名被告人被控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该案系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

  2013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立新村党支部书记的被告人陈军、立新村村长的被告人陈美俊,纠集被告人陈某兵、陈某闯、李某琴、陈某信等村民,形成以村集体为依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中国日用品商城、台州财富商贸城、住宅楼等规划项目在本村被征用地块建设之机,多次通过阻扰项目施工等方式向施工方索要巨额钱款。

  被告人陈军蛮横独权,欺压百姓,随意威胁殴打与自己意见相左的村民,致多人身心受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陈军、陈姣共同在路桥区桐屿街道和螺洋街道一带经营大通物流(后发展为台州国际物流中心),由被告人陈军担任董事长,被告人陈姣担任总经理,并雇佣被告人蔡某峰、徐某红、苏某飞、洪某原等人为物流公司保安,形成以被告人陈军、陈姣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为与其他物流公司竞争客户,经被告人陈军指使,被告人陈姣带领被告人蔡某峰、徐某红、苏某飞、洪某原等人,多次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商户交纳押金或强制退合同等形式,以强迫商户继续在指定物流公司“大通物流”经营物流生意。

  因客户流失及为了非法利益,在被告人陈军的授意下,被告人陈姣直接参与或指使被告人蔡某峰、苏某飞、徐某红、洪某原等人对商户随意进行殴打、恐吓,索要已发放的补贴金或所谓的“装修费”。上述行为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

  

  能容纳300余人的审判庭座无虚席,代表委员、执法监督员、当地村民等到场旁听了这起案件的庭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签: 被告人;路桥区;陈军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夏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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