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轮窑厂工作场景。(资料图片)
“虽然现在轮窑厂因为各方面原因将要被关停生产,但是拍卖转制这事在当时可是破天荒的,还吸引了很多媒体前来报道。”说起1988年金清轮窑厂拍卖的事情,今年已91岁的该厂原厂长徐正坤如数家珍,改制后,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提高了,工人的收入也提高了,企业发展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
金清轮窑厂在1988年拍卖前属于黄岩县金清区区办集体企业,拍卖后,由徐正坤、沈忠明、应广法等人股份制持有。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金清轮窑厂的拍卖,他们是第一批敢于‘吃螃蟹’的,为其他集体创办的企业改制提供了典型。”今年73岁的朱锋(1988年担任黄岩县工业局副局长,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表示,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黄岩在改革开放初期作出的历史贡献之一。
思路一变天地宽
徐正坤说,轮窑厂创办于1973年,属于当时金清区的区办集体企业,位于现在金清镇联盟村。刚开始时,企业生产效益不错,但是十来年下来,虽然没有出现亏损,生产业绩却止步不前,员工的工资也没有大的提高,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
当时,由于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运作模式难以适应愈加变幻莫测的市场,不少集体企业出现亏损。为扭转这种局面,当时的黄岩县委县政府和金清区委区政府,解放思想,敢于突破改革的禁区,决定对轮窑厂进行拍卖。
“这次拍卖太重要了!”时任金清区区长朱永富回忆说,拍卖企业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转变企业的所有制,让乡镇企业真正成为由企业家经营、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轮窑厂要公开拍卖的公告张贴出去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卖光集体的,挖空国家的。”“把集体企业卖给私人,这是不是在走资本主义的道路,是不是在挖社会主义的墙脚?”有的则说,政府把企业一卖了之,是在“甩包袱”“脱壳”。“也有一些人说政府领导思想观念比较开放,敢闯敢试,但更多的人是在观望。”徐正坤说。
朱锋告诉记者:“拍卖集体企业,这在当时算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可能也是台州地区的第一例。”
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清产核资,公开拍卖会于1988年4月12日上午在金清区公所会议室举行。
据参加当天拍卖的现轮窑厂党支部书记应广法介绍,当天上午,能容纳200多人的会议室人山人海,甚至外面走廊上也站了不少人。现场还有从北京、上海等地前来采访的几十名记者。
“那次拍卖由时任金清区区长朱永富主持,他手里拿着一个锣鼓,作用相当于现在的拍卖槌。现场的气氛紧张而激烈。”应广法说,参与拍卖的除徐正坤外,还有另外两方的代表,虽然是头一回,但是拍卖的环节一个都没有少,标的84万元、押金20万元。
“交纳押金需要现金,而纸币面额只有10元和5元的,我们装了整整3个蛇皮袋拿去交,这场面很是壮观。”徐正坤说,当时一斤猪肉才五六毛钱,这20万元大部分是几个合伙人一起向亲朋好友借来凑齐的。
“84万元、85万元……120万元、121万元……168万元、169.1万元。”经过23轮的激烈叫价,徐正坤代表6位入股人,以169.1万元的最高出价,顺利购得金清轮窑厂。
股份制办厂活力强
1986年10月,比轮窑厂拍卖早两年,黄岩县委、县政府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后,出台了《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这份全国第一个县级地方党委、政府关于股份合作企业“红头文件”的出台,不仅让黄岩成为全国率先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地区之一,更进一步发展了农民新办股份合作企业,为乡镇(村)集体引入股份合作制提供了政策依据,解决了办厂企业家的后顾之忧。
据有关资料显示,1986年整个黄岩县拥有超百万元企业97个;次年,转让和拍卖部分企业,产值6.7亿元,比上年增长42.2%;1988年,整个黄岩县拍卖和转让企业近百个。
徐正坤介绍,轮窑厂企业性质从区办集体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之后,员工的月工资从之前的33元调整到1000元,工作积极性被充分调动了起来,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他们推行责任到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台风来的时候,不用我们部署,他们就很自觉做好防台准备。”后来,轮窑厂的年产量从刚拍卖时的五六百万块砖增加到四五千万块砖。
“1988年作的这个决定,可以说是我这辈子作出的最大决定。从后来的发展看,不仅我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党委、政府决定拍卖集体企业的路子也是走对了。”徐正坤说,从1988年至1998年间,金清一共拍卖了70家集体企业,很多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不到5年时间,金清就出现了40多家千万元以上企业。当时黄岩全县推广这一经验,很快使集体乡镇企业的改制取得全面成功,全国各地很多人都慕名赶到金清学习取经。
据了解,这些被拍卖的集体企业改制后,政府致力于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不断迸发出来。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使用黏土做砖的生产方式已经落后,而且这已经属于高耗能产业,必将要被时代所淘汰,所以被关停生产也是必然的。”应广法说,这将成为一个时代发展的印记,随着社会进步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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