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0日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3日至17日在台州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张晓强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台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元茂荣关于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毅关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璋关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八、通过关于增设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变更个别专门委员会名称的决定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九、有关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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