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现将路桥区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如下:
1.路桥街道丁岙村支委王增桂履行消防责任不到位问题。王增桂对路桥街道责令限期整改的出租房及合用场所严重消防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工作流于形式。2018年9月,王增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蓬街镇城建办王宇欣等人履行"三改一拆"工作责任不力问题。蓬街镇城建办、国土所相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花园里村两委建造的出租厂房违章建筑部分不制止,也未及时拆除,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该镇城建办巡逻组组长王宇欣被免职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城建办工作人员陈仙友、蓬街国土所工作人员梁伟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村党支部书记应再洪(原村委会主任)被责令辞职,原党支部书记王法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李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违章建筑已于2018年7月被拆除。
3. 蓬街镇原镇海村党支部书记罗永飞因不担当不作为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问题。2010年至2018年6月期间,罗永飞在明知村民陈某违规接拉村农用电用于工业性生产并连续八年未缴纳电费的情况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村集体资金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罗永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缴电费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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