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是一把手,我爸是二把手。”一句吹牛的话,说者随口胡诌,听者却信以为真。于是,铁路公司的临时工梅某吹了一个更大的牛,称自己能帮忙承包47亿元的高铁工程。就这样,包工头金某一步步走入了圈套里,砸下了14.5万元“打点钱”。
梅某,40岁,三门人,陕西中铁十七局临时工。2014年10月,女友去医院探望生病的小姐妹,梅某陪同前往。在探病时,梅某认识了女友小姐妹的男友、包工头金某。
在和金某闲聊时,医院附近恰好有一辆高铁飞驰而过,梅某指着铁轨,自豪地告诉金某,自己在中铁十七局上班,叔叔是局里的一把手,父亲则是二把手。金某信以为真,拜托梅某帮自己牵线承包铁路工程,梅某满口答应。
隔了几日,梅某了解到,公司从兰州到四川的高铁项目里有一个隧道工程,标的额47亿元,但需要一级资质以上的爆破公司才能承包。梅某为金某出谋划策,让他挂靠到资质相符的爆破公司,再由自己出面帮忙承包项目。金某闻讯后,随即找了一家爆破公司,并把营业执照交给梅某。梅某将相关资质交给项目副经理审阅,被告知不符合要求。梅某不甘心,打算借此机会捞一笔钱。他谎称,承包隧道工程需支付给中铁十七局6.5万元挂靠费,金某爽快地答应了,在宁波当面给了梅某现金。
十余天后,梅某称自己要去四川工地实地勘察项目,需要1万元路费,金某慷慨解囊。之后,梅某假装去了四川,实际上是回到了陕西。他打电话给金某,称自己正在努力跑关系,编造了“向父亲借了4万元”、“刷了女友信用卡2.6万元”等理由,陆续又向金某拿了7万元。
钱花了14.5万元,承包工程的事却还没个影子,金某开始心生怀疑。他悄悄查了梅某的车辆信息,发现车登记在其女友名下,这与“二把手公子”的身份实在有些不符。金某要求梅某还钱,梅某不予理会,金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案发后,梅某主动投案,并赔偿给金某8万元。5月10日,三门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梅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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