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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老总拿多少年薪?先看看普通员工收入有多少!
2016年08月29日 来源: 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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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台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意见》)。

  按照《意见》,市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这三部分组成,为薪酬水平“限高”,现行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规定与《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意见》执行。

  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适用范围

  据介绍,《意见》适用于市管企业中由市委管理以及市委授权市国资委党工委管理的负责人,包括企业的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所谓市管企业,是指由市政府或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企业。

  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

  基本年薪是指市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那么市管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的领取标准是什么呢?

  《意见》要求,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在上年度市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

  副职责任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考核年度发生经营性亏损的,企业负责人当年基本年薪应适当下调。

  绩效年薪是指与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最高不超过2。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根据企业功能和行业特点,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比例。

  考评“不称职”

  不能领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不过,市管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能不能真正拿到手、能拿到多少,也得看平时工作干得好不好。

  《意见》规定,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而且,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市管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和绩效年薪类似,任期激励收入能不能拿到手,也得看企业负责人干得好不好。市管企业负责人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或因投资经营失误、非政策性及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3年合计利润为亏损或新增亏损的,或因直接责任造成经营资产损失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意见》中还明确提出,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市管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市管企业负责人。

  禁止市管企业负责人兼职取酬

  薪酬信息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

  对于薪酬的管理,《意见》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市管企业负责人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在本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而且,市管企业负责人不得在国家和省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放的奖金及实物奖励,也不得在企业领取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

  在福利性待遇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市管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公积金方面,《意见》提出,企业为市管企业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企业负责人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在统筹规范福利性待遇方面,我市将市直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此外,台州将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未上市企业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

  《意见》还提出,薪酬审核部门应当在薪酬核定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将其审核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原标题: 企业老总拿多少年薪?先看看普通员工收入有多少!

标签: 企业 年薪 收入 负责 负责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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