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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打车”出新规 爽约双方都要被“处罚”
2014年04月17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原标题:不管司机还是乘客爽约都要被“处罚”

  从2月下旬至今,“嘀嘀打车”进入我市已快2个月。目前,台州共有4700多位出租车师傅安装了“嘀嘀打车”。不过,因为打车软件市场缺少约束,所以在给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出租车市场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近日,针对打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嘀嘀打车”发布了《打车软件行业使用及服务规范》(下称《规范》),对乘客和司机的“爽约”行为进行约束,并提出了“赔付”的概念。

  记者在《规范》中看到,乘客在下单成功10分钟内无故弃车且未与司机协商取消,导致司机无法与乘客取得联系的,那么该乘客使用的账号将被禁用一周;乘客谎报目的地的,其账号将被禁用3天;另外,乘客指定叫车、车上叫车等行为也将面临账号被禁用一周的处罚,如果发生第二次,则该账号将被永久禁用。

  《规范》中对司机的行为也作了约束:司机未确认乘客身份而接非下单乘客离开的,属于违约,抢单后10分钟内无法到达指定乘车点的属于迟到,迟到两次则记一次违约,该司机的账号将被禁用3天。如司机存在抢单后以各种理由拒绝乘客或未与乘客协商取消订单等爽约行为,其账号将被禁用3天。

  此外,乘客和司机如有虚假交易以骗取订单、奖励等行为,其账号也将遭到永久禁用。

  如果出现乘客爽约,“嘀嘀打车”将在7天内补偿司机5元,而乘客账号如果出现重复扣费、支付错误、超额支付等异常情况,“嘀嘀打车”会在3天内将多支付部分的金额退还乘客。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施盈馨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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