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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一司机高速发票报销遇麻烦
2014年02月18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开票金额与网上显示不同

  相关部门:因为系统没有对接好,如需要报销可以提供书面证明

  热线报料

  近日,椒江的顾先生称他在高速出口处拿的发票在地税网上查询后,显示的金额不相符,被单位财务质疑是假发票,没法报销。

  “我本打算趁着春节放假前,把这几个月还没来得及报销的差旅费一次性报销。没想到,我将几张高速通行费的发票拿到单位的财务报销时,财务工作人员却说这几张高速通行费的发票跟她在地税网查询的金额不相符,发票有问题,不能报销。难道高速公路的发票也是假的?”顾先生很疑惑。

  记者调查

  单位的财务称高速通行费的发票有问题,不能报销

  顾先生是台州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的司机,主要负责送货工作,平时经常要在台州各地跑。由于每次报销,都需很多领导签字,顾先生就将差旅费都攒到年底一次性拿去报销。

  “春节放假前,我也像往年一样,把一堆过路费、过桥费发票一起拿去财务报销,而财务却说这些发票金额不对,发票有问题,不能报销。”顾先生说,今年公司为了防止虚假报销的情况,差旅费用的报销发票都要在地税网上逐张进行核对。如果发票跟地税网上不一样,是不能报销的。

  顾先生再三跟财务解释,那些发票确实是高速出口处的工作人员给的。“但财务还是说,工资做账必须要求与地税网一致,金额不一致没法入账。”

  顾先生数了数自己手里的车票,起码有1000多元是来自高速路口的收费发票。“难道高速公路的发票也是假的?”顾先生觉得很疑惑。

  在浙江地税网上查询高速公路发票,确实显示金额不相同

  记者在浙江地税网上查询顾先生提供的其中两张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发票。记者先将一张盖着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标注着入口为天台、出口为沿江的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按照要求输进去。点击查询之后,页面中的“开票金额与查询金额是否相同”一栏显示“不相同”。

  记者随后再将另外一张同样盖着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入口在章安、出口在横溪的发票信息输入浙江地税网查询。和上一张一样,点击查询后,页面中的“开票金额与查询金额是否相同”一栏也显示“不相同”。

  高速公路公司:如需要报销可以提供书面证明

  2月14日上午,记者带着顾先生的两张发票来到临海的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部主管张青伟告诉记者,这两张发票肯定是真的。

  “这是临海市地方税务局的正规发票,肯定是真的。在地税网上查询发现金额不相符,主要是因为省高速公路的管理系统跟地税网还没有对接。”张青伟说,“比如顾先生从天台进高速,沿江出高速,一共40元。他的钱是付给沿江高速出口处的工作人员,但这些钱并不是就属于沿江高速出口的。从他自天台高速口进来到沿江高速口出来,一共涉及到不少的路段,这40元都是要摊到各路段的。”

  “而且,所收的钱都是交到省公路局再统一进行分配,最后摊到沿江高速路段的收费可能也就一点点。”张青伟说,如果市民因为地税网上查询时金额不同而无法报销,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则可以帮忙提供书面证明。

  税务部门:确实是因为系统没有对接好

  据了解,顾先生提供的两张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发票出税机关均是临海市地方税务局。临海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一名杨姓工作人员把顾先生两张发票信息进行核对之后告诉记者:“发票确实是真的,我们这边系统显示的金额为5元。浙江地税网上查询的与发票上的金额不同,是因为高速公路那边的系统与我们地税发票查询系统没有完全对接。”

  杨女士告诉记者,也有不少市民到她这里反映这个情况。“现在省地税已经与省高速公路那边正在积极解决,争取尽快把系统完善好。如果市民由于地税网上查询金额结果不相同而无法报销,可以找高速公路公司开具证明。”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张婷婷文/摄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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