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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通报9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追责典型案例
2018年09月17日 来源: 清廉仙居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日前,仙居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9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追责典型问题。

  1白塔镇东潘村村委会主任王卫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4月,王卫东经营的企业因在厂区溪滩地堆放固体废物弃物,污染环境,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9月,王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张乡姚岸村党支部党员周国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8月,周国斌经营的企业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7月,周国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皤滩乡汤坎头村党支部党员陈利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6年4月,陈利明经营的企业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又未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擅自开工生产,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7月,陈利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埠头镇西亚村党支部党员周天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6年11月,周天富经营的企业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场所及设备,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7月,周天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田市镇东周村党支部党员郑伟火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9月,郑伟火经营的合作社因生猪养殖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擅自进行生猪养殖,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9月,郑伟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田市镇下加庄村党支部党员郑志松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9月,郑志松经营的合作社因生猪养殖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擅自进行生猪养殖,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9月,郑志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仙居县某工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言平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6年8月,陈言平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进行生产,配套环保设施未建设、未经环保局验收,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8月,陈言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台州某橡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由网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3月,陈由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进行生产,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8月,陈由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仙居某液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泽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

  2016年11月,陈泽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进行生产,配套环保设施为建设、未验收,受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2018年8月,陈泽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

  这9起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被严肃查处,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确保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用好问责利器,凡是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都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立即严肃追责、及时通报曝光,让环保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标签: 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严明纪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夏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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