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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2020年07月17日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周 益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7月17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周 益)7月16日下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桥区委书记潘建华主持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内容。潘军明、戴冬林、牟傲野、梁海刚、范卫东、王若嘉、项小平、郑波等区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是一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律,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对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思考,为我们学好用好民法典,深入推进法治路桥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理解掌握、认真贯彻落实,全方位推动民法典在路桥落地执行,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自觉模范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致力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善于将法典上的民事权利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权益保障,努力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要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十四五”普法工作的重点,扩大普法受众,创新普法机制,加强研究解读,广泛调动广大群众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坚持统筹推进,确保民法典全面实施落地见效。要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把民法典实施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司法机关要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工作和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将党纪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对于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内涵、新要求与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联系起来,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落地实施。要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统一,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有机贯通;要坚持惩戒与教育挽救并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立足抓早与抓小,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促使广大公职人员守牢廉洁从政底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统一,激励广大公职人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推动路桥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会上,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微春从民法典的历史缘起、地位作用、丰富内涵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深入讲解;区纪委区监委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围绕“切实实施民法典”作交流发言。


标签: 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会议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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