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和“优秀创新经验”名单的通知》,台州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据悉,自2020年5月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以来,台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落细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锚定“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市和平安中国示范城”目标,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全力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形成了“和合善治同心圆”台州市域社会治理模式,成功实现平安台州“十连创”,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年来,台州市域社会治理呈现出“三降、三升、六个零发生”的良好态势,公共安全事故亡人数、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数和衡量矛盾风险指标等连续三年下降,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上升到全省第三名,“安薪指数”上升到全省第二名,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舆情等零发生。2022年度,台州平安建设考核位居全省第二、实现所有县(市、区)“满堂红”。
下一步,台州市将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的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提升台州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建设平安台州、法治台州创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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