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岩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1月28日,黄岩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台州、黄岩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经初步流调,该阳性感染者系黄岩区11月26日通报的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其在黄岩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
19时,东城街道东浦社区东浦路15号。
11月26日
2时,东城街道东浦社区东浦路15号;
2时36分,东城街道山亭社区核酸采样点;
后回东城街道柔桥前巷106号家中;
12时30分-15时,东城街道东浦社区东浦路15号;
后回东城街道柔桥前巷106号家中;
17时,东城街道朱砂街83号;
19时,东城街道天长北路156号;
后到东城街道白杨新村核酸采样点;
后回东城街道柔桥前巷106号家中,直至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有以上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配合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共筑防疫屏障。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关于临海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1月27日21时55分,临海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复核结果为阳性。
该阳性感染者系临海市11月25日省外来临海人员阳性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当日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配合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共筑防疫屏障。
请省外来返临海人员认真落实“落地检+三天三检+三不”健康管理措施。“三天三检”即在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从“落地检”第二天开始执行。“三天三检”完成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允许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内其他地区来返临海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关于温岭市新增5例
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1月28日,温岭市发现5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其中阳性感染者1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感染者2、3、4、5为集中隔离人员,均已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台州、温岭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对其活动场所进行环境采样检测及消杀。
经初步流调,阳性感染者1系11月27日报告的市外阳性感染者同时空伴随者,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温岭动车站,大溪镇白山街村;
11月25日 温岭动车站,大溪镇白山街村;
11月26日 温岭动车站,大溪镇白山街村,直至被隔离管控。
感染者2系省外返回温岭人员,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 乘坐K1808次列车(8车厢)抵达杭州城站;
11月26日 乘坐D3201次列车(5车厢)抵达温岭动车站,出站后即被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3系省外返回温岭人员,为11月26日报告的市外阳性感染者的密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 乘坐高铁G183(3号车厢)抵达温岭动车站,乘坐网约车(浙JD62038)返回温峤镇家中;
11月26日 横峰街道马鞍桥路,温峤镇开元南路,直至被隔离管控。
感染者4系11月27日报告的省外阳性感染者的密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创业大厦、城东街道汇头王;
11月25日 创业大厦;
11月26日 路桥瑞达教育,路桥日用品商城,家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温岭购物中心后门小吃街;
11月27日 横峰街道镇东路120号;
11月28日 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5系省外返回温岭人员,11月23日至27日一直在泽国镇茶屿村,27日被隔离管控。
有以上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省外来温岭人员第一时间完成“落地检”,严格落实“3天3检”,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