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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新闻发布会,感受台州生态蝶变!
2022年10月13日 来源: 台州发布

  10月12日,台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年成效新闻发布会召开。

  这十年,台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台州建设为总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争创美丽浙江建设台州样板,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道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台州建设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

  2017年,台州市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四个城市之一(为全省第一批唯一入选城市)。

  2017年,台州市环保局被人社部、环保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是台州环保有史以来第一次。

  2016年,台州市被命名为浙江省生态市。

  台州市连续七年获美丽浙江(生态省)建设考核优秀。

  台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七年居全省前三。

  台州市获得2014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大禹鼎”。

  2018年,台州市被评为全国第一批、第二批25个无黑臭水体城市之一。

  台州市城市空气质量多年稳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列,2017年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逐年改善。

  台州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全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现场会在台州召开。

  2022年,台州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执行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连续两年(2017年—2018年)排名全国地级市第一,连续五年(2017年—2021年)排名全省第一。

  十年,台州生态环境保护亮点纷呈:

01

水环境质量实现质的飞跃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和“水十条”,全市完成了101个镇(街道)、85个工业园区、1203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99.5万吨/日;建成全省首个水质监测天网工程,建设小微水质自动站点256个;构建智慧河湖管理系统,覆盖全市8854个江河湖泊。

  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了从2012年中度污染到2020年良好的历史性跨越,2021年水质再提升,创造了台州环保系统成立以来的历史最佳记录。

  全面完成剿灭劣V类水质断面任务和1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任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由2012年的69.1%上升到2021年的93.1%,上升幅度24%;县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由2012年的65.4%上升到2021年的81.0%,上升幅度15.6%;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9年保持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连续3年保持100%。

  2021年,台州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为54.8%,较“十三五”期间平均提升5.1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质量改善趋势明显。

02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打造“台州蓝”金名片,通过积极推动秋冬季攻坚、柴油货车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行动,累计完成“低散乱”企业整治5873家;淘汰燃煤锅炉6217台,淘汰老旧营运车辆5131辆;聚焦推进源头替代和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完成10个重点工业园区和34个重点区域VOCs深化治理减排。

  城市空气质量多年稳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列,全市域获评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2021年底相较于2012年底,我市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5.83下降至2.94,改善幅度49.6%;PM2.5平均浓度由60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3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61.7%;PM10平均浓度由91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4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51.6%;AQI优良率从68.9%提升至99.2%,提升了30.3%。

03

净土保卫战走在全国前列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防控治管”四位一体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1127家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摸清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分布及土壤污染风险,是全国第一个完成企业用地详查的地级市;在全省率先推进实施地下水与土壤污染协同防治;建成全省首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2019年7月,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经验交流及现场推进会在台州召开;《台州市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案例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生态文明建设》;台州治土模式和经验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先锋榜;先行区建设通过国家终期评估,在全国六大先行区中名列前茅。

04

全域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成功创建3个省级“无废工厂”,382个市级“无废细胞”,玉环市“无废城市”达到省级三星建设标准,荣获“清源杯”。

  实施《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固废处置能力提升行动,“十三五”至今新增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37.77万吨,目前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52.0414万吨。

  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全面推进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置工作,目前台州市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9.76%,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超过9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

05

“蓝色循环”走在全国前列

  积极推进海洋塑料污染治理,通过“蓝色循环”,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业协同、公众参与的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新模式。

  2022年5月,成功获评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一批)名单。

  6月23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司领导将台州“蓝色循环”项目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重点介绍。

  目前台州市6个沿海县市区已建设“海洋云仓”53套,设立海洋垃圾暂存点16个,利用码头小店等设立垃圾回收点“小蓝之家”15个,吸纳沿海镇村困难群众超217人,海上7000多艘渔商船加入,构建了海洋垃圾和船舶污染物全方位的立体收集网络。

06

污染源普查和清理整顿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报告获全国优秀报告一等奖,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被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

  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任务,全市共分类处置8.6万家企业,其中自然停产2万多家,核发排污许可证1624家,排污许可登记57304家,完成率100%,已初步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被表彰为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07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显著

  2019年度长江经济带披露的临海医化园区问题,经过两年努力,园区整改工作做法在国家长江办简报上刊发,同时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播放,并纳入“七张问题清单”省级总界面示范榜。

  今年6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台州市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整改案例也正式被纳入“七张问题清单”省级总界面示范榜。

  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黄岩区中兴砂场地块(原江南化工厂)有黑色污水渗出并直排椒江问题,我市连夜开展整改,并在2021年年底完成阶段性任务,该项任务也因整改决心大、力度强,和“台州市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整改一起作为浙江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面典型案例之一报送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候选。

08

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实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效管控。目前,已完成医化、电镀、印染三大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过程监控布点安装214家,监控生产设施或治理设施点位数1676个点位。

  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依托台州“城市大脑”,建成投用椒江“环保天眼”智慧环保系统、外沙岩头医化园区分布式多通道VOCs在线检测预警溯源系统和临海医化园区“清新园区”暨有毒有害环境气体预警监测系统,推进全市医化园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在全市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APP、“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提高智慧监管审批。

  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2年以来,全市共作出处罚决定书9249件,环境违法罚款金额7.84亿元,执行环保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总数3771件(其中按日计罚22件,查封扣押2657件,停产限产352件,移送行政拘留551件,834人,移送刑事拘留189件,736人),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其中2017、2018年居全国地级市第一,2019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台州生态环境执法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09

生态文明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卓有成效。台州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市,已实现省级以上生态市、生态县(市、区)全覆盖,创成仙居县、天台县等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8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持续推进仙居国家公园试点,仙居县生物多样性科教中心入选首批4个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名单。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开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试点和玉环市排污权资产化省级试点;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力度居全省前列;探索开展建设项目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双许可一次办结”,玉环市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被列入部级试点。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创新提出“市级牵头、双向补偿”的生态补偿办法和“水质考核+上下游补偿”的管理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源库,部署开展涉医化行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专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和长潭水库“十三五”补偿机制以及椒(灵)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

  环境治理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实施《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实施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工作机制,实施环境质量排名通报制度,全面推行各级政府向人大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制度。

10

环保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建成省控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6个,建成10个重点工业园区及3个主要物流通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9个清新空气站、4个气溶胶雷达监测站、3个酸雨自动监测站、2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48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编织了101个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50个道路空气微站、70个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系统的监测网;全市共建成19个地表水、36个地下水、10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和158个乡镇小微水站;全市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284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99套,并实现全面联网,实时动态监管。

  环境宣传教育能力不断提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深入人心,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策划开展系列主题采访活动,打造微博、微信新媒体宣传平台,构建新媒体传播矩阵,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逐步壮大,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营造了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队伍能力素质有效提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强党建来强队伍,不断筑牢党风廉政防线,全力打造作风过硬、敢打敢拼的生态环保铁军。环保队伍的科学治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作风面貌都得到有效提升,并涌现出了全国“2018最美基层环保人”“年度感动人物”陈奔烈士等先进典型。

标签: 生态环境;台州市;浙江省;园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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