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相关通知,明确自2023年起,我省高考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选用全国新高考I卷。2023年选考科目仍由我省自主命题。
通知大致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我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我省自2020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23年1月高三学生将参加首次高考选考。
一、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各地各学校要不断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研究,积极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和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好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要对照课程标准,实现“应教尽教”,努力让学生“学足学会”。各级教研部门要深化对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解读,指导一线教师深入理解课程标准,科学培养核心素养。
二、落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起,我省高考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实际,我省选用全国新高考I卷。
三、科学实施高考选考科目命题。2023年高考选考科目仍由我省自主命题。根据国家要求,我省高考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命题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考核层次按各科目课程标准要求执行。我省不再制定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高考选考命题将突出立德树人导向,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既保持相对稳定,又根据课标作适当调整。
四、统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坚决破除“五唯”评价倾向。强化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强化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宣传。
据了解,此前新高考Ⅰ卷适用地区包括山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广东、福建(语数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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