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进行公示,浙江省共3个入选,我市“大陈黄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名列其中,系全市首个。目前,共有11家养殖企业核准使用“大陈黄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据了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是由各地自主申报,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综合评审后认定。2021年,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公布,浙江省内西湖龙井、金华火腿入选。
“地理标志产品与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密不可分,注册地理标志,实施品牌化管理战略,有利于形成地域品牌。而这些‘品牌’中,能对乡村振兴提供助力,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才能‘竞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郑战说,示范区筹建期为3年。期间,椒江将出台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各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完成保护区建设有关工作。
2011年“大陈黄鱼”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本次又入选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大陈黄鱼”有何魅力?郑战介绍,大陈岛水质肥沃,饵料丰富,出产的大陈黄鱼具有“膘肥厚、味鲜美”等特点,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并且在国内市场打出了知名度。曾获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荣誉。目前,大陈黄鱼年产量达6000多吨,产值8亿元以上,占全省高品质大黄鱼产量产值的三分之二以上。
不仅经济价值高,“大陈黄鱼”文化,也影响着靠海吃海的台州人。据介绍,“大陈黄鱼”是台州部分地区幼儿的“开荤鱼”,在椒江还有着“一桌黄鱼宴”“一碗黄鱼酒”的说法,是椒江“渔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大陈黄鱼,‘味’你而来”的广告语向省内外市场投放,严格把控流入市场的黄鱼品质,是“大陈黄鱼”开拓新市场、维护老顾客的重要举措。
“我们在全省率先推动养殖企业激活应用‘浙食链’,并完成首批黄鱼上链,实现地理标志溯源管理。同时,建立了专业检测防疫实验室,进行品质把控。目前,‘大陈黄鱼’的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一直保持在100%。”郑战说,“大陈黄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成后,有助于进一步擦亮“大陈黄鱼”金名片,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为渔民增收、渔业增效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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