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22〕24 号)发布,对台州市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的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对象条件
1
2020年7月25日(含)之后首次在台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他要求
★2020年7月25日(含)之后首次来台。
★引进时(以在台州首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本土培养的博士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
★申请者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台州市住房优惠政策。
★台州市本级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的补贴对象,可持房票凭证购买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商品住房;市级单位(含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地点在县(市)的,可在该工作地点购买商品住房。县(市)的补贴对象,所持房票凭证购房范围仅限于该县(市)。
申领房票人才(2020年7月25日<含>之后来台)所在的单位应在以下范围内:
1.企业:在台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台州市外企业在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类产业目录)。
2.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县(市、区)所属且性质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创平台或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其中党校引进的专职教师,学历需在博士或以上方可享受相关政策。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4.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才不享受人才房票补贴。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其实际用工单位需符合以上所列企事业单位范围。
2
2017年5月9日(含)至2020年7月24日首次引进到台州市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其他要求
●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
●申请者本人及配偶未享受台州市住房优惠政策。
●台州市本级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的补贴对象,可持房票凭证购买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商品住房;市级单位(含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地点在县(市)的,可在该工作地点购买商品住房。县(市)的补贴对象,所持房票凭证购房范围仅限于该县(市)。
申领房票人才(2017年5月9日<含>至2020年7月24日<含>)所在的单位应在以下范围内
请仔细看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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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新引进到台州市企业工作”,指2017年5月9日以后,从市外引进来台企业工作且之前无在台工作经历。海内外知名高校、本地高校和台州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在2017年5月9日后新引进,其他全日制本科或取得技师证书资格的毕业生应在2017年12月29日后新引进。
2.“台州市企业”,指台州市非公企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派遣公司除外)、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市国资委一级监管企业(不含下属子公司)。
二、申请流程
1
申领“台州人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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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管家”-点击“人才码申领”-点击“台州市人才认定”-进入“台州人才码”-点击“申领人才码”。已有“台州人才码”的,点击人才码申领,自动跳转到人才码页面。
2
线上填写申请表
✦
方式一: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进入“台州人才码”界面,点击“人才服务”-“房票补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方式二:电脑端登录台州人才在线https://www.tztalent.cn,进入“政策兑现”-“房票补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3
提交纸质资料✦
线上预审通过后,请申请对象打印《房票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一同邮寄或递交至当地人才服务部门。
4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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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5
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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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补贴对象核发《台州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三、咨询方式
各县(市、区)政策执行时间、补助范围和补贴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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