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每一批进口水果须经严格查验“三证”信息和“浙食链”交易信息后方可上市交易,信息不准不全的不得销售。近阶段,椒江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局执法力量,全面开展进口水果专项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89人次,检查进口水果经营户245家次,关停21家,对5家销售未入“浙食链”进口水果的商户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3月19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陈某洪经营的进口香蕉销售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进口香蕉未入“浙食链”,且现场无法提供上述香蕉的购进票据、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后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香蕉的“三证”等信息。2022年3月29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2年3月20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台州市椒江鲜*惠初级农产品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进口椰子未入“浙食链”,且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椰子的购进票据、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后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椰子的“三证”等信息。3月28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2年3月20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台州市椒江世*水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进口青提、黑提、西梅未入“浙食链”,且现场无法提供上述青提、黑提、西梅的购进票据、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后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青提、黑提、西梅的“三证”等信息。3月28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2年4月1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台州市椒江小*鲜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进口香蕉未入“浙食链”,且现场无法提供上述香蕉的购进票据、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等材料。后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香蕉的“三证”等信息。4月12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2022年4月14日,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浙江跃*商贸有限公司椒江海门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进口泰国金柚、玫瑰李、泰国椰青未入“浙食链”,且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泰国金柚、玫瑰李、泰国椰青的购进票据、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等材料。后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泰国金柚、玫瑰李、泰国椰青的“三证”等信息。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疫情防控无小事,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进口水果时主动扫一扫“浙食链”溯源码,确保进口水果符合防疫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举报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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