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关于规范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
(2022年第16号)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规范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
即日起,开放椒江区范围内旅游景区、公园、室外体育锻炼场所等室外景点和场所,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养生馆、spa馆、艾灸馆、汗蒸馆、推拿馆、美甲店)、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等室内公共场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基础上有序恢复开放。密室逃脱、剧本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电竞酒店继续暂停营业,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继续关闭,开放时间视疫情再定。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公园、室外体育锻炼场所等室外景点和场所。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把好“小门”,落实测温、亮健康码、行程卡、扫“台州畅行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市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抵达椒江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方可进入;行程卡带“*”和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须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按照行业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每周至少一次;场所每天消毒二次;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室内保持通风;落实测温、查健康码、行程码、扫“台州畅行码”、戴口罩等措施;体温异常、行程码带“*”和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入内,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镇防控指挥部;接待人数按核定人数的50%以内予以接待;校外培训机构还要对培训对象落实预约制度。
明确恢复营业审批程序
即日起,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恢复营业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查同意、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上岗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恢复营业。各公共场所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被各级防控机构督查发现存在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将采取警告、关停等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椒江区新冠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临海
关于有序开放临海市重点场所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临海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为科学精准做好临海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序开放临海市重点场所通告如下:
一是即时开放旅游景区、公园、室外体育锻炼场所等室外景点和场所。要严格把好“小门”,落实测温、扫“台州畅行码”、亮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措施。有台州市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抵达临海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方可进入。
二是经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场所申请开放前,从业人员须全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将人员名单及核酸检测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经主管部门实地督查确定符合行业防疫标准)后,可有序开放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游泳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要安排专人加强测温、扫“台州畅行码”、亮健康码、查验行程卡、戴口罩等小门管控措施。
三是经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后,可有序开放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和培训对象“预约”制,在规范做好现场测温、扫“台州畅行码”、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的基础上,可正常营业,对行程卡带星“*”、健康码异常的培训对象或家长等不能参加培训。
四是上述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纳入核酸“应检尽检”范围。对行程卡带“*”(星号)和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须严格落实异常人员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是继续严控大型活动、会议、展销、马路市场、路边集市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继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确需举办的,严格制定防疫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六是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防疫”责任,制定本行业的防疫标准,并督查防控措施落实,确保行业安全。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要采取警告、关停等措施,确保构筑坚实防疫防线。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