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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5号
2022年03月16日 来源: 台州发布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局部爆发的特点,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面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1.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会的规模、数量和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2.严格执行“宴会不办、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严格控制操办规模。

  3.严格执行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控制公共场所接待规模。餐厅饭馆、茶室、娱乐场所、体育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严格控制接待人数;通风条件差,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暂时关停。

  4.养老机构、福利院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幼儿园、中小学校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外来人员不得入内。通风条件差,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托育机构、线下培训机构等暂时关停。

  5.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客运车站、海上客运中心等交通枢纽,村、小区等要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健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流动集聚等措施。沿街商铺经营人员及顾客必须佩戴口罩。

  各属地党委、政府及村(社区)组织分级承担社会面管控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举办场所承担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违反防疫规定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标签: 公共场所;通风条件;口罩;防疫措施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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